教學目標為培育能勝任國內公私規劃機關實務工作,具有專精的通才規劃師;為增進規劃學生專精訓練,本所自2003年度開始實行領域教學,研究生必須修畢全部必修課程、4門以上的核心課程以及修滿一個領域兩門課及其他領域一門課,並符合總學分數36學分之要求,始得畢業。
課程名稱 |
必修課程 |
核心課程 |
領域課程 |
專業課程 |
科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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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都市與區域規劃實習一、二 2.都市研究專題討論 3.區域研究專題討論 (第2、3門課擇一修習,上、下學期必須為同一科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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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規劃理論與體制 2.規劃與管理法規 3.計量經濟 4.數學規劃 5.地理資訊系統與規劃應用 6.社會科學質化研究 (第1、2課為必選,3∼6門課任選2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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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球化與地方研究領域 1.1產業與區域發展專題 1.2地方經濟與都市發展策略
2.環境規劃與管理領域 2.1環境規劃 2.2環境系統與政策評估
3.土地使用與交通運輸領域 3.1土地使用與交通運輸 3.2建成環境實證分析
4.城市文化領域 4.1現代性與大都會 4.2台灣城鎮空間結構 (需選三門以上,包括修滿一個領域二門課及其他領域一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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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化環境規劃 2.都市社會結構 3.中國大陸地方發展與國土政策 4.城市史論 5.城市建築形態學 6.建築與都市設計專題
7.文化城市專題 8.永續土地使用規劃專題 9.生態經濟學 10.區域環境課題與系統分析 11.都市工程概論 12.都市及人文生態特論 13.都市及區域政治經濟研究與寫作 14.能源分析與區域發展
15.區位理論 16.運輸計畫 17.計畫評估 18.土地開發規劃與評估 19.都市經濟學 20.區域經濟學 21.計量分析軟體應用 22.鄉村發展規劃特論 23.計畫與發展管制 24.國土計畫特論 25.都市及區域經濟發展概論 26.新興工業化國家區域經濟發展專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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