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名額:5名(含在職生2名)
●考試科目: 口試:學位研究計劃書
●報名日期:以該年度本校招生簡章日期為準
●考試日期:以該年度本校招生簡章日期為準
●審查標準: 書面審查包括:
(1)著作
(2)碩士班之全部成績(同等學歷報考若無碩士班成績單者,以其他相關成績單認定)
(3)學位研究計劃書(以A4紙張打印,字數以1200字內為原則)
(4)推薦函兩封(請依本所提供表格填寫)
(5)其他學術事蹟。
●筆試成績及書面審查達最低標準者,由本所另行擇期通知口試。
●考試總成績計算方式如下:書面審查佔50%;口試佔50%。
●考生基本資料表和推薦函表格下載,以本所公告為準。
※詳細招生規定,以本校發售之招生簡章所列事項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