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名額 12名
●報名資格:各大學校院大學部畢業四年內及應屆優異畢業生,包括操行優良且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各該班前百分之五十名次以內,或某專業學術特殊優異、或有特殊成就,而經本所認可者。指定繳交資料 在學歷年成績單(需註明全班人數、在該班名次,並有該校註冊組承辦人簽章證明)或其他證明文件。
●自傳:內應說明求學歷程、到本所研讀之動機、目的及研修計畫。字數限定在二千字內。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如著作、工作經驗與成果、獎狀、獎章等)
●甄試方式及項目 審查:在學歷年成績單、自傳、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
●口試:經審查後,擇優通知口試。(口試名單公布於本所網頁上,將不另行書面通知。)
●成績計算方式:審查佔百分之 五十、口試佔百分之五十,擇優錄取。
※本甄試得不足額錄取,得列備取生
●招生名額:共24名(含甄試生12名)
甲組:8人(含甄試生)
乙組:8人(含甄試生)
丙組:8人(含甄試生)
※備註:甄試生招生不足額之名額可以挪用於一般考生之名額
●考試科目: 共同必考--英文
甲組:1.都市及區域計劃概論;2.統計學
乙組:1.都市及區域問題評析;2.微積分
丙組:1.空間設計概論;2.口試
●報名日期:以該年度本校招生簡章日期為準
●考試日期:以該年度本校招生簡章日期為準
※以上規定事項如與招生簡章有所出入,以「招生簡章」之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