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選已修習之任教專門科目26學分以上(請點選紅色方格)。

二、依已選取之任教專門科目點選歷年所修科目成績 (請點選藍色方格)
 ,任教專門科目數
歷年所修科目數

例:任教專門科目(紅色方格)數選10門科目系上歷年所修科目數亦選10門科目(藍色方格)

  歷年所修科目學分數(紅色方格)>=系上任教專門科目學分數(藍色方格)

三、列印前兩項點選單簽名後至教育學程中心辦公室辦理。
四、學程中心審核後俟取得畢業證書後,連同歷年成績單正本學程中心辦公室繳交畢業證書
    本,再領取
任教專門科目證書。
、登錄時身分證英文字請用大寫

六、辦理審查時程:(個人任教專業學分已修滿及實習學校確認後)

    1.4月15日至4月30日止親至學程中心辦公室審查及繳交

      (1) 個人分科對照表及專業學分表 。

      (2) 照片

      (3) 研究生請附歷年成績單正本。

    2.俟取得畢業證書後,連同歷年成績單正本學程中心辦公室繳交畢業證書
      本並領取:

      (1) 教育學分證書

      (2) 任教領域專門科目證明書。

      (3) 實習教師證書 

 


 

國立台北大學教育學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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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國校區社會科學館一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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