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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申請本中心設備的使用與管理辦法
為善盡管理學校公共財設備之職責,本中心設置此使用與管理辦法,以作為規範申請使用之法源依據。右方表格列有申請相關資訊,以下網頁並提供詳細說明: CATI系統的設備本中心CATI系統的設備主要包含訪員工作站三十部,督導工作站三部,共有三十一條電話線路對外聯繫,除其中一條為督導監督訪員訪問工作用途外,每次訪員可同時使用三十條電話專線進行同步電話訪問。由於訪員工作站的軟體都已經視窗化,故操作起來十分方便,只要經過專業訓練即可上手訪問。 申請資格限制凡是本校專任或兼任老師,基於課程教學與研究計畫的需要都可以向本中心申請使用民調中心之設備。此外,博碩士生亦可透過指導老師的名義提出申請,同樣適用各項收費標準及使用規定。 安排訪員與督導申請單位可自行招募訪員,然而必須接受本中心督導員之訓練後,始能上機。此外,督導員則必須由本中心統一提供,不能自行帶領,這是基於管理上的方便,更何況CATI系統相當複雜,非經長期訓練不能使用系統。督導員人數視訪員人數多寡計算,十人以下置一位督導員,十位以上則有兩位,其職責是協助申請人進行訪員訓練、督導與諮詢服務。 申請使用CATI系統,應注意事項申請人使用本中心電話調查訪問系統,不得有下列情事:違反國家法令者、 違反本校校規或妨害校譽者、使用事實與申請項目不符者、破壞本中心設備或有損害設備之虞而不宜繼續使用者。 使用人於本中心內進行電話調查訪問系統,須遵守下列規定:不得室內吸煙、不得室內餐飲、不得喧嘩吵鬧、不得有違反著作權之情事、不得任意刪除或修改任何系統程式,致使系統無法運作、其他有妨礙電話調查訪問進行之不當情事。 使用人如有妨礙上述事項者,經督導員勸導制止無效後,立刻停止其使用權利,並依校規簽請相關單位議處。 申請人如果因使用不慎或蓄意破壞,應負以下責任使用電話調查訪問系統後,申請人應負責將CATI系統恢復原狀態;如因違反本中心操作規則而導致系統癱瘓而無法運作者,申請人應負損害賠償與修復之責。 申請方式如欲申請本中心之設備,請先下載校內申請民調中心設備表格,並回覆用電子郵件附件寄至rcpoes@mail.ntpu.edu.tw,如有任何問題,煩請電洽吳濟安先生,(02)2500-98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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