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學制適用於自九十三學年度前入學學生(舊制)※
本學系畢業總學分為138個學分,除校定必修課程28個學分外(國文、外文、中華民國憲法與立國精神、體育、軍訓等),本系課程均學群化: (一)本系專業課程共分為四大學群:至少需修習區域史學群14學分,本國史學群20學分,世界史學群14學分,史料與史學方法學群8學分。 (二)以上四學群並應擇一加修8學分。 (三)下表所列課程需修滿12學分。
課程名稱
學分數
註
第二專長語文- 日文、藏文、俄文…等
4學分
需連續修二年
畢業論文
哲學
資料處理
社會科學領域- 政治學、經濟學、社會學、心理學、理則學
實習- 圖書館、博物館學術文化單位校內外實習
2學分
外系選修- 培養歷史領域基本訓練之外的第二專長
8-12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