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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設計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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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設計原則

詳附件:檔案下載「犯罪學研究所學群規劃與就業發展關係圖」

(一)本所課程分為必修與選修;
(二)重視統計與研究方法的訓練;
(三)兼顧理論與實務;
(四)課程之設計,以使學生能具備下列的知識與能力為原則:

1.瞭解犯罪問題並提出批判分析;
2.可成為犯罪統計資料分析專才;
3.
瞭解各個犯罪學理論發展的社會背景;
4.
強化外語文練,使具國際觀與多元文化觀,能瞭解、分析各國犯罪與刑事政策之最新趨勢,並具 有與國外犯罪理論與實務界相關領域交流之能力;
5.
瞭解法院的結構與功能;
6.
對社會秩序與政治實體間的互動關係具批判能力;
7.
瞭解歷史意識、社會變遷與犯罪現象間的互動關係;
8.
具多層次、多元化角度處理犯罪問題的觀念;
9.
具與刑事司法體系人員溝通、討論的能力;
10.
研擬犯罪防治及治安有關之公共政策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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