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要資料下載 |
![]() |
管考機制 |
飛鳶展翅 卓越領航 國立臺北大學榮獲教育部獎勵100-101年度教學卓越計畫-管考機制 教務處 本校教學卓越計畫組織架構,以校長為計畫總負責人,下設「教學卓越計畫常務小組」與「教學卓越計畫辦公室」,前者負責教學與行政支援系統之人力與物力資源的整合與分工,以利教學卓越計畫之順利推動;後者負責整體計畫之推動與執行。而為具體落實整體計畫之執行成效。另成立「教學卓越計畫管考委員會」,負責整體計畫之執行進度的管制與執行績效的考核。 依據本校教學卓越計畫組織架構圖之規劃,整體計畫執行之管考機制係由直屬校長之下的「教學卓越計畫管考委員會」負責,委員會由校長擔任召集人,執行進度與經費控管、執行成效評估與回饋。聘請校外學者專家擔任諮詢委員。定期在每季後次月召開委員會會議,由校長主持會議,各主軸召集人、各院院長、各一級行政主管列席報告,並督導全校教學卓越計畫成果發表會之辦理。同時,按季督導各主軸執行成果,並將執行成果及執行成效之自評報告,送請管考委員會之校外委員,建立預警制度機制,以及建議調整計畫執行重點及經費額度之增減,以確保達成教學卓越計畫的整體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