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團經費核銷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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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活動經費核銷誠為瑣碎繁雜的事務,常見同學因不諳經費核銷細節,徒勞往返,來回奔波,益增社團負責報帳的同學與課外組同仁之困擾,甚至衍生不必要之誤會。本文之目的即在提醒同學注意經費核銷要領,事前的了解掌握勝過事後的補救,因此請同學(特別是負責報帳總務之同學)詳加閱讀,謹記在心,確實遵行,以利經費核銷工作的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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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壹、核銷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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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經費補助的項目概依學校規定事先申請核准,不得事後補申請。凡迎新、送舊、聯誼、聚餐、參觀、遊覽、娛樂性活動或屬於各學系辦理之教學、實習活動等,不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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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活動結束後十天內檢附活動資料表(浮貼照片兩張)及單據送課外組辦理核銷,單據品名務必符合活動用途,結報之金額,應以活動申請表核定結果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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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社團購買物品,同一商號購買達新台幣壹萬元以上時不可先付款,依規定需由本校會計室開立支票逕付廠商,核銷時並需付估價單乙張;同一商號購買若達新台幣十萬元貨品,必須經總務處事務組上網公開招標作業,始可核銷。 |
| 四、 |
收據上營利事業統一編號從缺者,應加貼收據金額千分之四印花始可核銷。 |
| 五、 |
單據結報應提供各項費用集中之發票或單據,請勿持零散單據結報,以減輕課外組承辦人協助結報之困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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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貳、支出憑證種類及其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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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發票或收據:單據上應有以下各項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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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買受人抬頭:國立臺北大學,
(2) 開立日期:以符合活動期間為原則,
(3) 品名,
(4) 單位,
(5) 金額部分:單價乘數量符合總價且實收金額以中文大寫
( 壹貳參肆伍陸柒捌玖拾 )書寫,
(6) 商號印章:商號名稱、營利事業統一編號
( 或免用統一發票印章、統一編號 )、地址、電話號碼,
(7) 商號負責人印章。 |
| 二、 |
收銀機發票:請逐一詳實註明品名,經手人於空白處簽章。 |
| 三、 |
印領清冊(直式):作為扣繳所得之憑單,應註明受領人之身分證字號及詳細戶籍地址(含里鄰),例如演講、出席費、鐘點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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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演講費:清冊上註明演講題目、地點、時間及演講內容摘要等。
(2) 鐘點費:請註明時數及標準
(3) 出席費:請檢附會議記錄或簽到資料。 |
備註:扣繳額達 2000 元以上之給付總額,應先扣繳稅額;
稅額扣繳額算法為給付總額 × 6% |
| 四、 |
使用學校印製之收據之補充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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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受獎或酬勞由代領人簽章,需註明身分證字號、住址。如係班際比賽得獎並請註明系別班級。 |
| 五、 |
支出證明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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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向其他營利事業機構(或其他商店)購買東西而無法取得正式收據,經手人應填支出證明單,書明不能取得之原因外並由受領人簽章、註明身分證字號、地址及貨物名稱、廠牌、規格、或支出事由,單位數量、單價等,實付金額要大寫,此單據使用場合如市場之魚、肉、菜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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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
保險費:單據上之被保險人要開立"國立臺北大學"字樣始可核銷。 |
| 七、 |
印刷品(含刊物、海報、小冊子):請檢附樣本,廣告費請檢附整版報紙樣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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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
郵費:請附用郵清單,註明收件人、地址及郵件內容。 |
| 九、 |
會議誤餐費(或便當)請附名單。 |
| 十、 |
高速公路通行費:請註明事由及起迄地點。 |
| 十一、 |
刻印費:請加蓋所刻印章之樣章。 |
| 十二、 |
車輛油費:請詳載乘坐人姓名、車輛油料、車輛種類、車號、行車起迄耗油費及用途。 |
| 十三、 |
補助同學個人之交通費:以國光號來回票價補助,請檢附票根核銷(如以機票結報,來回申報金額不得超過國光號來回票價之金額)。 |
| 十四、 |
購買之物品如係獎品或禮品,請附名單。 |
| 十五、 |
影印請擇要註明影印資料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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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1. 本文件參考國立中山大學課外組(Slding)文,特此致謝。
2. 若有變更,依會計室辦法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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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經費核銷報帳樣本 (略) |